曹長青論壇 -- 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的『罪』◎人民也在檢驗司法 ◎司法九一一事件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曹長青論壇 -- 陳水扁被判無期徒刑的『罪』 影片:http://www.caochangqing.com/video/20090911.wmv 網站: http://caochangqing.com/big5/index.php?dispmode=0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陳水扁「罪」在哪裡?(作者曹長青為獨立評論員)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3/today-p5.htm 陳水扁一審被判重刑,完全是預料之中。一年多來,從檢方到法院,在扁案審理過程中的種種踐踏司法公正原則的行為,早已註定了今天這個審判結果。事實上,在扁 案尚未被正式起訴時,陳水扁的罪早已被定好了。台灣經過二十年的民主轉型,今天司法仍成為國民黨的工具,這不僅是台灣的悲哀,而是台灣的悲劇。 國?術後面膜謐狾b台灣專制五十年,對台灣人民鎮壓、迫害、歧視、洗腦,造成無數生命損失和家庭悲劇。但陳水扁代表民進黨執政後,不僅沒有對國民黨殘害台灣人民的行徑 進行清算,反而一路盡最大努力緩和衝突,試圖使這個轉型過程更平和。陳水扁政府對國民黨的巨額黨產問題、宋楚瑜巨額海外匯款問題等等,都沒有採取任何激烈 手段。這些作法是否正確,有待商榷。但它反映出陳水扁政府期待緩和兩黨衝突,穩步走向正常兩黨政治的意願。 table.MsoNormalTable {font-size:10.0pt;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馬政府已成北京傀儡 但國民黨的馬英九政府上台後,不僅不悔改以前國民黨給台灣人民造的孽,用重新執政的機會,證明國民黨要以新的民主政黨的面目對待台灣人民,卻是立刻製造一個 殺氣騰騰的清算氛圍:繼陳水扁之後,起訴一連串的綠營領導人。隨後就越來越囂張、越來越頻繁地跟對岸共產黨政府合作,直到今天,剛執政一年, 花蓮民宿已經成為北京 傀儡政權的地步。陳水扁案的每一步,不僅有馬政府的直接干預,更有北京政府的鬼影一步不離地跟著。 陳水扁家族如果貪污,當然應該審判,無論 前朝國民黨官員是否也貪腐。但問題是,這個案子從一開始審理就違反程序正義。在這樣的前提下,今天這個案子已經完全面目皆非。如果檢方理直氣壯、一切證據 確鑿,他們完全沒有必要通過媒體定罪、硬換法官、長期羈押、押人取證、竄改審訊筆錄等一系列違規、違法行為,更沒有必要刻意把陳水扁的自我陳述故意拖到後 半夜,等媒體都截稿了,記者都撐不住了,而且也把被告拖到精疲力盡的程度才讓他說話。審判長如果很自信,應該不害怕陳水扁的自我辯護讓更多的民眾知道。但 檢方這一系列嚴重違反司法程序正義和卑劣的小動作,都只能讓人們更相信:在陳水扁案件中絕對沒有司法公正可言!而且貪腐只是他們借刀殺人的武器。 台獨被等同恐怖主義 他們選擇在九一一這天判陳水扁,就是要清清楚楚地告訴台灣人民 土地買賣:陳水扁是恐怖份子。在他們眼裡,陳水扁就是竊取過總統位子的恐怖份子。當年馬英九在哈佛讀書 時不就寫了把台獨運動等同恐怖主義的英文論文嗎?國民黨是一直把搞台獨的人當作恐怖份子的,兩蔣時代是,今天也是!在國民黨政權前所未有地親共、聯共的現 狀下,陳水扁成為首先被屠宰的對象,實在毫不奇怪。 綠營當然也有相當一些人對陳水扁家族嚴重質疑,對扁案給綠營的重創十分憤怒,這些都是完 全可以理解的。陳水扁有沒有可能貪污?當然不排除。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我們首先必須追求的是司法公正的環境,只有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才能再來談陳水扁 是否貪污的問題。在目前司法巨大不公的現狀下,在目前這個已經被審理得面目皆非的案件中,人們已經完全沒有可能做出正確、公正的判斷。陳水扁案是無法探討 的。我們絕不可讓第二步才應該追究的問題,來阻礙了我們的視線、攪渾了我們的思維、阻止了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追求! 辦綠不辦藍政治清算 正如許多西方左派並?室內裝潢ㄚP使中國和中東國家走西式民主道路,理由是西方並不完美,美國也問題多多。但這是第二步的問題!等我們有了自由,有了選舉,再讓我們來 探討下一步的完善問題。別拿第二步的問題來阻止我們走第一步!今天,誰拿陳水扁家族可能嚴重貪污的議題,來削弱我們對第一步司法公正的要求,這就不僅頭腦 不清,更是正中馬英九政權下懷。 扁案除了司法嚴重不公的事實之外,這裡面還有一個歷史共業的問題。無論檢方指控的陳水扁貪污是否真實,在國 民黨官員一概逍遙法外,辦綠不辦藍,而讓陳水扁上絞刑架的作法,是毫無疑問的政治清算。檢方在此案中一系列的公然濫權,遠遠比任何個人的貪污行為都對台灣 民主具有更強烈、更久遠的破壞力。而這種政府利用司法進行政治報復所造成的危害,是千百個陳水扁即使貪污也完全無法比擬的!其份量的輕重,是不可同日而語 的! 台獨是罪!入聯是罪! 在馬英九國民黨主導下的扁案的性質,我想再一次用原中共外交官陳有為在新加坡《聯合早報》上的文章提醒大家記住:陳水 西服扁的罪行不僅是經濟的,而且是政治的。八年來,他強力推行「一邊一 國」的台獨政策,在政治、經濟、社會與文化領域中大搞「去中國化」,進行「入聯」活動,推行金錢外交妄圖擴展國際空間。他是台灣有史以來給人民帶來最大損 失、最大災難與最大痛苦的領導人。 大家清楚了吧:台獨是罪!一邊一國是罪!台灣入聯是罪!這是一語道破國共兩黨聯手重判陳水扁的經典宣言。 ◎人民也在檢驗司法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09/new/sep/12/today-s1.htm 九一一扁案宣判,這是一件政治精心算計的「司法九一一」事件! 馬 英九總統執政無能、八八水災救災不力,民意支持度低盪,雖以改組內閣卸責及拉抬,但並沒有多少起色;此時司法祭重手,蔡守訓法官重判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無 期徒刑及巨額罰金等重刑,這記重手引發廣泛政治效應,轉移焦點,淹沒了水災責任,實質救了馬英九,吳敦義內閣即可快樂當新官! 貪瀆都應法辦,扁、珍及其家人自不例外,不過,此案從特偵組偵辦、起訴、審理、一審宣判,政治操作斧鑿斑斑。 程序不公?室內裝潢B實質不義、標準雙重、時機可議,是各方對司法偵辦扁珍案的四大質疑。 本案程序不公很多,以換法官最明顯,檢方將扁珍等提起公訴後,台北地院本已依法官法定及小案併大案原則,將蔡守訓審理的國務機要費案,併給本案的主審法官周占春審理;周占春認為扁無逃亡可能,將扁無保釋放,藍營強烈不滿,法院竟隨政治起舞將周占春換成蔡守訓。 實質不義,檢方與被告在法院應平等地位攻防,這是民主國家應有的司法人權,但是,蔡守訓將扁收押至今近三百天,司法濫權侵害人權。 標準雙重,比較蔡守訓對馬英九特別費案、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案的判決,馬無罪、扁重判,蔡法官翻遍古書找出宋朝公使錢,做為判馬無罪理由,卻引古文道德教條,重判教訓扁。至於時機,蔡守訓出重手,政治效應已如前述。 這一天,司法失陷淪為政治奴婢,可稱司法九一一事件! ◎司法九一一事件 一如各方所預期,陳水扁前總統夫婦昨天被台北地方法院宣判有罪;但兩人都被處以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法官對檢方所要求的,照單全收,求處「最嚴厲的制裁」,多少令人意外。 本 案被告 酒店經紀係前任總統,一卸任即遭偵訊,且曾高舉手銬出現於媒體鏡頭之前,並連續遭到羈押至今已超過九個月,不僅深受國內外所矚目,也考驗我國的民主法治。儘 管一審宣判並非定讞,本案至今出現許多廣為各界所質疑的問題,其今後的發展能否符合法治原則及國際標準,顯然必須接受檢驗;換言之,人民也正經由本案,檢 驗司法。 這一案件從一開始,就程序正義來說,即出現問題。在偵查階段,檢察官明顯「先設定有罪,再找證據」,出現「你會死得很難看」的恐嚇 手段,逼哭涉嫌人,甚至揚言「一定要槍斃」被告,且傳出竄改偵訊筆錄等情事。在這種情況所取得的證詞或「口供」,按法治原則,實不應有法律效力可言。其 次,本案原由法官周占春審理,後因庭長會議移交法官蔡守訓承辦,違反法官法定原則,引起諸多批評,並經提出釋憲,惟迄今超過八個月猶未經大法官釐清群疑。 同樣有爭議的是,本案發展至今,不論檢審,都以推論方式,諸如認定被告對龍潭購地案「不可能不知情」,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即加以定罪。 全 案被認為程序及審判品質最有問題的,莫過於長期羈押被告。按照馬英九總統上 居酒屋任之後所簽署,並且經立法院通過施行法的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等候審判的人受監禁,不應作為一般規則」。本案被告以卸任總統之尊,卻遭長期羈押,明顯違反國際公約,無怪乎連孔傑榮、家博等國際法政學者也看不下去; 馬政府主政之下的台灣,說一套、做一套,這又是一個顯例。尤有甚者,近年在處理刑事案件被告羈押,法官明顯出現標準不一:馬英九市長的特別費案,同樣屬於 本刑五年以上的重罪,審判過程並無羈押情事。公平公正是司法最基本的原則,司法必須有如達賴喇嘛的帽子,不藍不綠;如果因人、因政治而異,司法豈有公信可 言? 本案被告的人權問題,也廣受國內外關切。同樣見諸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凡受刑事控告者,在未依法證實有罪之前,應有權被 視為無罪。本案被告,卻遭到完全相反的對待:法律程序尚未展開,媒體審判已經先行,對當事人未審先判,且極盡人格謀殺之能事。輿論審判既已如火如荼,檢察 官繼之朝「有罪推定」方向辦案,加上「法院是國民黨開的」說法仍為社會的普遍認知,本案一審難以公平審判,是連被告在內,也已接受的廣泛預期。 審 檢兩方 情趣用品的法院內外表現,同樣無以增進公眾對司法的信任與信心。在偵查階段,檢察官或明言限期結案,或於演話劇時毫不掩飾其必將被告定罪的預設立場。同樣 地,法官在宣判時,教訓被告「明知己咎,卻以前朝不法在先,發動轉型正義攻勢,企圖合理化自己惡行」。如此「訓詞」,既未必符合法官專業與角色,也無法增 進人民對「社會正義最後防線」的公信。更壞的是,昨天的判決,並未能釐清公眾普遍的疑惑:何以同樣出現假發票,馬英九可以沒事,陳水扁卻要終身監禁? 卸任總統真的因貪污而被繩之以法,原足以彰顯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民主法治境地,這同樣也是「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基本原則之一。但是,它的前提是司法必須符合程序正義,且保障當事人人權,特別是被告的正當防禦權,公正審判,否則即不免招致政治追殺、清算報復等質疑。 本 案前總統是否有罪,如今一審已判,結果不出各方所預料,因為公眾已經看穿其間的預設立場,導致過程問題重重;此不僅與法治的基本實現頗有差距,連帶影響我 國民主健全發展及國際形象。這些問題,必須在往後應有的上訴過程獲得匡正,方足以增進司法公信,真正實現法治,並降低惡劣的政治負面?買屋網釋部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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