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12月31日訊 記者袁定波 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從2014年1月1日起在全國法院正式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近日,最室內設計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於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的通知》、《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要求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意見制定實施細則,並正式實施量刑規範化工作。
  據介紹,量刑規範化改革是人民法院“二五”、“三五”改革綱要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司法公開、實現司法公正的重大舉措。最高人民法院於2008年6月在東、中、西部指定12家中、基層法院進行試點;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於票貼2009年6月指定各省、市、自治區120家法院進行試點;在總結完善的基礎上,從2010年10月起在全國中、基層法院全面試行,總體效果良好。
  據瞭解,意見共5部分:規定了以事實為根據、整合負債以法律為準繩,罪責刑相適應,寬嚴相濟以及量刑均衡原則。
  明確了量刑步驟、調節基準刑的方法和確定宣告刑的方法,14種常見量刑情節的調節幅度。就經過多年試行的交通肇事罪、故意傷害罪、強姦罪、非法拘禁罪、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職務侵占罪、敲詐勒索罪、妨害公務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掩飾、隱瞞犯罪所信用貸款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以及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15種犯罪的量刑提出了指導意見,此外,附則部分還明確,意見規範上列15種犯罪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範圍。
  據悉,通知強調,意見對量刑的基本住商方法、常見量刑情節的適用、常見犯罪的量刑起點幅度、增加刑罰量的根據等內容作了原則性規定,但具體實施還必須由高級人民法院結合本地區案件審判工作的實際制定實施細則。各高級人民法院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認真研究、制定符合法律、司法解釋和本地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的實施細則。
  (原標題:明確十四種常見量刑情節調節幅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zciuujjx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